关于陈飞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

发布者:组织部发布时间:2017-07-05浏览次数:3451

石大党干发201710

  

关于陈飞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

  

各学院党委,校直属、附属单位党委(党总支),后勤管理处党委、离退休工作处党委,机关党工委,机关各部门:

2017年6月24日校党委常委会议研究决定:

陈飞同志任党委办公室、校长办公室副主任(试用期一年);

谢文斌同志任纪委、监察处副处级纪律检查员(试用期一年);

朱文同志任学生工作部(处)副部(处)长(试用期一年);

宋育果同志任教务处副处长(试用期一年);

吴大勇同志任科研处处长(试用期一年);

周立同志任科研处副处长,免去化学化工学院党委委员、副书记职务;

陈江春同志任科研处副处长(试用期一年);

王生年同志任研究生工作部(处)副部(处)长,免去经济与管理学院党委委员、副院长、MBA教育中心主任职务;

朱嘉同志任人事处副处长(试用期一年);

王力同志任国际交流与合作处副处长,免去研究生工作部(处)副部(处)长职务;

王冰一同志任国际交流与合作处副处长(试用期一年);

郑燕玲同志任计财处副处长(试用期一年);

王钢同志任后勤管理处党委委员、副处长,免去人事处副处长职务;

郝颦同志任离退休工作处党委委员、副书记、处长,免去工会副主席、妇委会主任职务;

刁明同志任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处长(试用期一年);

任建同志任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副处长(试用期一年);

赵庆展同志任科技产业处处长(试用期一年);

俞世仲同志任科技产业处副处长(试用期一年);

麻超同志任师范学院、兵团教育学院党委委员、副院长(试用期一年);

高卉同志任政法学院党委副书记、院长(试用期一年);

郑康同志任体育学院党委委员、书记、副院长(试用期一年),免去师范学院、兵团教育学院党委委员、副书记职务;

周江同志任体育学院党委委员、副院长(试用期一年);

王长英同志任外国语学院党委委员、书记、副院长,免去离退休工作处党委委员、副书记、处长职务;

张青同志任化学化工学院党委委员、副书记,免去政法学院党委委员、副书记职务;

戴建国同志任信息科学与技术学院党委委员、副院长(试用期一年);

坎杂同志任机械电气工程学院党委副书记、院长(试用期一年);

汤骅同志任水利建筑工程学院党委书记(试用期一年);

王振华同志任水利建筑工程学院党委委员、副院长(试用期一年);

宗全利同志任水利建筑工程学院党委委员、副院长(试用期一年);

雍会同志任食品学院党委委员、书记、副院长(试用期一年),免去校长办公室副主任、国内交流合作办公室(对口支援办公室)主任职务;

刘怀锋同志任农学院党委副书记、院长(试用期一年);

赵思峰同志任农学院党委委员、副院长(试用期一年);

鲁晓燕同志任农学院副院长(试用期一年);

张辉同志任动物科技学院党委委员、副院长(试用期一年);

王政爱同志任药学院党委书记、副院长(试用期一年);

张波同志任药学院副院长(试用期一年);

古田同志任图书馆党总支委员、副馆长(试用期一年);

岳海峰同志任校医院党总支委员、副书记、院长(试用期一年);

魏亦农同志任教学实验场党委委员、副书记、场长(试用期一年),免去农学院党委委员、副院长职务;

宗效才同志任教学实验场党委委员、纪委书记(试用期一年);

吴向未同志任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党委委员、常委、副书记,医学院临床学院副院长;

徐江同志任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党委委员、常委、副院长(试用期一年);

赵士田同志任兵团(石河子大学)竞技体育运动学校党总支委员、书记、副校长,免去生命科学学院党委委员、副书记职务;

免去高剑峰同志国际交流与合作处处长职务;

免去郑亮同志文学艺术学院党委委员、副院长职务;

免去魏侠同志理学院党委委员、副书记职务。

  

  

  

          中共石河子大学委员会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2017年7月4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