关于赵军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

发布者:组织部发布时间:2018-07-10浏览次数:8195

石大党干发〔2018〕6

  

关于赵军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

  

各学院党委,校直属、附属单位党委(党总支),后勤管理处党委,离退休工作处党委,机关党工委,机关各部门:

2018年79日校党委常委会议研究决定:

赵军同志兼任石河子大学党委党校校长

李鲁华同志任石河子大学党委组织部副部长、统战部部长、党校副校长,免去石河子大学人事处处长职务;

邓昌豫同志任石河子大学党委组织部副部长,免去石河子大学党委办公室、校长办公室副主任职务;

潘建广同志任石河子大学党委教师工作部部长,免去石河子大学党委宣传部部长、精神文明办公室主任职务;

孙星海同志任石河子大学保卫部副部长,免去石河子大学教学实验场党委委员、副场长职务;

季新江同志任石河子大学发展与规划处处长,免去石河子大学保卫部部长、人武部部长、综治办主任职务;

刘焕芳同志任石河子大学人事处处长,免去石河子大学教务处副处长职务;

吕德生同志任石河子大学基建处处长,免去石河子大学化学化工学院党委委员、书记、副院长职务;

王政爱同志任石河子大学政法学院党委委员、书记、副院长,免去石河子大学药学院党委委员、书记、副院长职务;

李明同志任石河子大学化学化工学院党委委员、书记、副院长,免去石河子大学继续教育学院(高等职业技术学院)党委委员、书记、副院长职务;

王伟国同志任石河子大学动物科技学院党委委员、书记、副院长,免去石河子大学党委组织部副部长、统战部部长、党校副校长职务;

胡昌娃同志任石河子大学医学院党委委员、副书记,免去石河子大学党委组织部副部长职务;

黄鹏同志任石河子大学药学院党委委员、书记、副院长,免去石河子大学政法学院党委委员、书记、副院长职务;

李刚同志任石河子大学继续教育学院(高等职业技术学院)党委委员、书记、副院长,免去石河子大学医学院党委委员、书记、副院长职务;

刘强同志任石河子大学教学实验场党委委员、副场长,免去石河子大学医学院党委委员、副书记职务;

童军茂同志不再兼任石河子大学党委办公室、校长办公室主任职务;

李孝光同志不再兼任石河子大学农学院党委委员、书记、副院长职务;

免去杨卫华同志石河子大学动物科技学院党委委员、书记、副院长职务。

  

  

  

中共石河子大学委员会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2018年79