石大党干发〔2022〕5号
关于向智勇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
各学院党委、直(附)属单位党委(党总支)、各职能部门:
经2022年3月29日校党委常委会研究决定:
向智勇同志任石河子大学党委办公室(校长办公室)主任;
梁红军同志任石河子大学党委宣传部(精神文明办公室)副部长(主任),免去石河子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党委书记、委员、副院长职务;
韩玺英同志任石河子大学党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(试用期一年),免去石河子大学纪委办公室主任职务;
杨兴全同志任石河子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党委书记,免去石河子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党委副书记、院长职务;
王力同志任石河子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党委委员、副书记、院长,免去石河子大学国际交流与合作处处长职务;
胡昌娃同志任石河子大学动物科技学院党委委员、书记(试用期一年),免去石河子大学医学院党委副书记、委员职务;
陈荣泉同志任石河子大学外国语学院党委书记,免去石河子大学外国语学院党委副书记、院长职务;
王伟国同志任石河子大学兵团知识产权信息中心(高校国家知识产权信息服务中心)主任,免去石河子大学动物科技学院党委书记、委员、副院长职务;
卿涛同志任石河子大学政策研究室(高教研究室)主任,免去石河子大学党委宣传部副部长、精神文明办公室主任职务;
曹辉同志任石河子大学纪委机关(监察专员办公室)第一执纪监督室主任,免去石河子大学水利建筑工程学院党委副书记、委员职务;
余莎莎同志任石河子大学纪委机关(监察专员办公室)办公室主任(试用期一年);
高金超同志任石河子大学党委宣传部(精神文明办公室)副部长(副主任)(试用期一年);
刘洪光同志任石河子大学科学研究处副处长,免去石河子大学水利建筑工程学院党委委员、副院长职务;
刘林同志任石河子大学科学研究处副处长,免去石河子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党委委员、副院长职务;
娄哲同志任石河子大学水利建筑工程学院党委委员、副书记(试用期一年);
陈伏龙同志任石河子大学水利建筑工程学院党委委员、副院长(试用期一年);
杨广同志任石河子大学水利建筑工程学院党委委员、副院长(试用期一年);
于磊同志任石河子大学医学院党委委员、副书记(试用期一年);
刘追同志任石河子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党委委员、副院长(试用期一年);
王磊同志任石河子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党委委员、副院长(试用期一年);
叶壮同志任石河子大学师范学院党委委员、副书记(试用期一年);
方建华同志任石河子大学师范学院党委委员、副院长(试用期一年);
欧光安同志任石河子大学外国语学院党委委员、副院长(试用期一年);
逯朋同志任石河子大学体育学院党委委员、副书记(试用期一年);
王伟红同志任石河子大学继续教育学院党委委员、副书记,免去石河子大学体育学院党委副书记、委员、纪委书记职务;
俞世仲同志任兵团竞技体育运动学校党总支委员、副校长,免去石河子大学科技产业处副处长职务;
李建同志任石河子大学南疆研究院副院长(试用期一年);
免去王立新同志石河子大学师范学院党委副书记、委员、纪委书记职务;
免去帕蒂古丽·卡德尔同志石河子大学继续教育学院、高等职业技术学院党委副书记、委员职务;
免去王萍同志兵团竞技体育运动学校党总支委员、副校长职务。
中共石河子大学委员会
2022年4月7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