石大党干发﹝2016﹞8号
关于万朝林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
各有关单位:
经2016年11月4日校党委常委会议研究决定:
万朝林同志任政法学院副院长(正处长级,试用期一年)(援疆);
免去闫卫华同志医学院党委书记、委员、副院长,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党委常务副书记、委员职务。
中共石河子大学委员会
2016年11月11日
石大党干发﹝2016﹞9号
关于郑勇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
各有关单位:
经2016年11月11日校党委常委会议研究决定:
郑勇同志不再兼任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党委书记、委员职务;
刘吉华同志不再兼任校党委组织部部长、党校校长职务。
中共石河子大学委员会
2016年11月14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