石大党干发﹝2017﹞8号
关于邓昌豫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
各学院党委,校直属、附属单位党委(党总支),后勤管理处党委、离退休工作处党委,机关党工委,机关各部门:
经2017年5月31日校党委常委会议研究决定:
邓昌豫同志任党委办公室、校长办公室副主任,免去马克思主义学院党委委员、副院长职务;
成斌同志任机关党工委委员、书记,免去机械电气工程学院党委委员、副书记、院长职务;
潘建广同志任党委宣传部部长、精神文明办公室主任,免去工会主席职务;
卿涛同志任党委宣传部副部长,免去党委办公室副主任职务;
季新江同志任保卫部、人武部部长、综合治理办公室主任,免去科技产业处处长职务;
张伟同志任学生工作部(处)部(处)长,免去食品学院党委委员、书记、副院长职务;
张继珍同志任学生工作部(处)副部(处)长,免去招生就业处副处长职务;
刘焕芳同志任教务处副处长,免去水利建筑工程学院党委委员、书记、副院长职务;
李鲁华同志任人事处处长,免去农学院党委委员、书记、副院长职务;
翟桂红同志任资产管理处处长,免去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处长职务;
张小宾同志任后勤管理处党委委员、副书记、处长,免去学生工作部副部长、招生就业处处长职务;
桑华同志任师范学院、兵团教育学院党委委员、书记、副院长,免去党委宣传部部长、精神文明办公室主任、党校副校长职务;
王立昌同志任师范学院、兵团教育学院党委委员、副书记、院长,免去文学艺术学院党委委员、书记、副院长职务;
张勇同志任马克思主义学院党委委员、副书记、院长,免去体育学院党委委员、书记、副院长职务;
孙桂香同志任文学艺术学院党委委员、书记、副院长,免去团委书记职务;
刘红同志任理学院党委书记、副院长,免去理学院院长职务;
马智群同志任机械电气工程学院党委委员、书记、副院长,免去学生工作部(处)部(处)长职务;
李孝光同志任农学院党委委员、书记、副院长,免去人事处处长职务;
刘文晓同志任农学院党委委员、副书记,免去动物科技学院党委委员、副书记职务;
谢建新同志任医学院党委副书记、院长;
李忠荣同志任图书馆馆长,免去基建处处长职务;
王海明同志任校医院党总支委员、书记;
李文凯同志任教学实验场党委委员、书记、副场长,免去保卫部、人武部部长、综合治理办公室主任职务;
孙星海同志任教学实验场党委委员、副场长,免去离退休工作处党委委员、副处长职务;
刘锋同志任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党委委员、常委、书记,免去资产管理处处长、经营管理中心主任职务;
史晨辉同志任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党委常委、副书记、院长,医学院临床学院院长;
韩玺英同志任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党委委员、常委、纪委书记,免去党委办公室、校长办公室副主任职务;
王勤章同志任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党委常委;
刘清军同志任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党委委员、常委,免去计财处副处长职务;
黄桂林同志任医学院普外医院院长,免去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副院长职务;
孙侃同志任兵团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干部教育中心主任,免去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副院长职务;
张忠伟同志任护士学校党委委员、书记、副校长,免去继续教育学院、高等职业技术学院党委委员、副书记、院长职务;
免去马玉江同志机关党工委委员、书记职务;
免去熊建军同志党委宣传部副部长职务;
免去王维新同志发展与规划处处长、“211工程”办公室主任职务;
免去潘晓亮同志教务处副处长职务;
免去杨庆华同志教师教学发展中心主任职务;
免去魏志远同志科研处处长职务;
免去李豫新同志科技处常务副处长职务;
免去商云霞同志国际交流与合作处副处长职务;
免去胥群同志后勤管理处党委委员、副书记、处长职务;
免去李景军同志后勤管理处党委委员、副书记职务;
免去蔡文伯同志师范学院、兵团教育学院党委委员、书记、副院长职务;
免去夏文斌同志马克思主义学院院长职务;
免去郭峰同志体育学院党委委员、副院长(享受正处级待遇)职务;
免去孙思德同志理学院党委委员、书记、副院长职务;
免去曹卫彬同志机械电气工程学院党委委员、书记、副院长职务;
免去褚贵新同志农学院党委委员、副院长职务;
免去艾尼瓦尔江同志农学院党委委员、副书记职务;
免去田丽萍同志药学院党委委员、书记、副院长职务;
免去张建华同志图书馆党总支委员、副书记、馆长职务;
免去张安军同志图书馆党总支委员、副馆长职务;
免去于绪革同志教学实验场党委委员、纪委书记职务;
免去彭心宇同志医学院党委委员、院长,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党委委员、副书记、院长,医学院临床学院院长职务;
免去李刚同志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党委委员、纪委书记职务;
免去边文贵同志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副院长职务;
免去李军同志护士学校党委委员、副书记职务;
免去王胜利同志兵团(石河子大学)竞技体育运动学校党总支委员、书记、副校长职务。
中共石河子大学委员会
2017年6月1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