石大党干发﹝2017﹞10号
关于陈飞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
各学院党委,校直属、附属单位党委(党总支),后勤管理处党委、离退休工作处党委,机关党工委,机关各部门:
经2017年6月24日校党委常委会议研究决定:
陈飞同志任党委办公室、校长办公室副主任(试用期一年);
谢文斌同志任纪委、监察处副处级纪律检查员(试用期一年);
朱文同志任学生工作部(处)副部(处)长(试用期一年);
宋育果同志任教务处副处长(试用期一年);
吴大勇同志任科研处处长(试用期一年);
周立同志任科研处副处长,免去化学化工学院党委委员、副书记职务;
陈江春同志任科研处副处长(试用期一年);
王生年同志任研究生工作部(处)副部(处)长,免去经济与管理学院党委委员、副院长、MBA教育中心主任职务;
朱嘉同志任人事处副处长(试用期一年);
王力同志任国际交流与合作处副处长,免去研究生工作部(处)副部(处)长职务;
王冰一同志任国际交流与合作处副处长(试用期一年);
郑燕玲同志任计财处副处长(试用期一年);
王钢同志任后勤管理处党委委员、副处长,免去人事处副处长职务;
郝颦同志任离退休工作处党委委员、副书记、处长,免去工会副主席、妇委会主任职务;
刁明同志任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处长(试用期一年);
任建同志任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副处长(试用期一年);
赵庆展同志任科技产业处处长(试用期一年);
俞世仲同志任科技产业处副处长(试用期一年);
麻超同志任师范学院、兵团教育学院党委委员、副院长(试用期一年);
高卉同志任政法学院党委副书记、院长(试用期一年);
郑康同志任体育学院党委委员、书记、副院长(试用期一年),免去师范学院、兵团教育学院党委委员、副书记职务;
周江同志任体育学院党委委员、副院长(试用期一年);
王长英同志任外国语学院党委委员、书记、副院长,免去离退休工作处党委委员、副书记、处长职务;
张青同志任化学化工学院党委委员、副书记,免去政法学院党委委员、副书记职务;
戴建国同志任信息科学与技术学院党委委员、副院长(试用期一年);
坎杂同志任机械电气工程学院党委副书记、院长(试用期一年);
汤骅同志任水利建筑工程学院党委书记(试用期一年);
王振华同志任水利建筑工程学院党委委员、副院长(试用期一年);
宗全利同志任水利建筑工程学院党委委员、副院长(试用期一年);
雍会同志任食品学院党委委员、书记、副院长(试用期一年),免去校长办公室副主任、国内交流合作办公室(对口支援办公室)主任职务;
刘怀锋同志任农学院党委副书记、院长(试用期一年);
赵思峰同志任农学院党委委员、副院长(试用期一年);
鲁晓燕同志任农学院副院长(试用期一年);
张辉同志任动物科技学院党委委员、副院长(试用期一年);
王政爱同志任药学院党委书记、副院长(试用期一年);
张波同志任药学院副院长(试用期一年);
古田同志任图书馆党总支委员、副馆长(试用期一年);
岳海峰同志任校医院党总支委员、副书记、院长(试用期一年);
魏亦农同志任教学实验场党委委员、副书记、场长(试用期一年),免去农学院党委委员、副院长职务;
宗效才同志任教学实验场党委委员、纪委书记(试用期一年);
吴向未同志任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党委委员、常委、副书记,医学院临床学院副院长;
徐江同志任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党委委员、常委、副院长(试用期一年);
赵士田同志任兵团(石河子大学)竞技体育运动学校党总支委员、书记、副校长,免去生命科学学院党委委员、副书记职务;
免去高剑峰同志国际交流与合作处处长职务;
免去郑亮同志文学艺术学院党委委员、副院长职务;
免去魏侠同志理学院党委委员、副书记职务。
中共石河子大学委员会
2017年7月4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