石大党干发﹝2017﹞12号
关于胡建松等同志试用期满正式任职的
通知
各学院党委,校直属、附属单位党委(党总支),后勤管理处党委,离退休工作处党委,机关党工委,机关各部门:
胡建松等7位同志任职试用期满,考核合格,经7月5日校党委常委会研究决定,正式任职:
胡建松同志任组织部副处级组织员;
梁修韦同志任团委副书记;
辛向阳同志任审计处处长;
王炳举同志任资产管理处副处长;
黄鹏同志任政法学院党委书记、副院长;
魏忠同志任化学化工学院副院长;
张建同志任食品学院副院长;
以上同志任职时间从任职试用职务时算起。
中共石河子大学委员会
2017年7月6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