石大党干发〔2021〕5号
关于张亮仁同志任职的通知
各学院党委、直(附)属单位党委(党总支)、各职能部门:
根据我校学科发展需要,经北京大学推荐,并经2021年6月23日校党委常委会研究决定:
张亮仁同志任石河子大学药学院党委委员、副院长(柔性援疆)。
中共石河子大学委员会
2021年6月28日
石大党干发〔2021〕5号
关于张亮仁同志任职的通知
各学院党委、直(附)属单位党委(党总支)、各职能部门:
根据我校学科发展需要,经北京大学推荐,并经2021年6月23日校党委常委会研究决定:
张亮仁同志任石河子大学药学院党委委员、副院长(柔性援疆)。
中共石河子大学委员会
2021年6月28日